延庆2016年面向社会招考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2016-04-13 18:31: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1]26号)精神,打造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推进“六型社区”建设。2016年,我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共计43人。主要职责是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北京市延庆区户籍。

  (五)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三、工资待遇及签订合同

  被录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区老体育馆(四中南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内容需电子版填写(本人签字栏请手写签名),用A4纸打印。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另交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证的相关证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由市相关机构统一组织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笔试及综合成绩均将在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网址http://www.yqrlsb.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

  (三)体检、政审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空缺岗位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将取消考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2.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3.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917568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此公告有效期为:2016年4月11日-17日

 

  延庆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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