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23人公告
2015-04-21 17:5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一)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精神医学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学士及以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精神医学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其它专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

(四)除精神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户口不限外,其它专业报名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临床医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最多只招2名。

报名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招聘方向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详见附件2。

二、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9个专业23人,其中,精神医学2人、临床医学3人、中医学4人、医学影像学2人、预防医学2人、医学检验学4人、康复治疗3人、药剂学1人、口腔医学2人。

三、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延庆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报名要求: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外语四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盖学校公章)以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 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者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条》。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延庆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公布成绩:2015年5月30日在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bjyqrc.com)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根据各专业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县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全程参与,并由县纪检委全程监督。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每个专业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公示。

体检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69143400、69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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