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随军家属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北京社区工作者招录名额
面向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20名进入社区工作。具体招录职数公布如下:
太平桥街道4人
南 苑街道2人
东高地街道1人
卢沟桥街道5人
丰 台街道3人
长辛店街道4人
云 岗街道1人
二、北京社区工作者报名条件和资格
1. 招录对象为丰台区驻军现役军人配偶,经相关部门批准随军进京;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3.年龄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档案存放在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服务中心;
6.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8.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北京社区工作者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丰台区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3.报名表:《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从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 lbj.bjft.gov.cn)、丰台社会建设网站(网址:http:// shb.bjft.gov.cn)或者丰台区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 mzj.bjft.gov.cn)下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如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无招考指标,必须报相邻街道。
5.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审核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