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2017年下半年朝阳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单位139家,招聘岗位493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在职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1、招聘单位: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招聘岗位:按照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教师聘在教师专技岗四级岗位至十三级岗位,财会和医务人员聘在其他专技岗八级岗位至十三级岗位,人事等教辅人员聘在管理岗九级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档案在京;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职称系列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1月13日至20日)
在朝阳区教委网站(http://www.bjchyedu.cn)、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北京教育人才网 (http://www.jyrc.com.cn)等发布朝阳区教育系统2017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初审(11月20日至23日)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两份),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
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①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西坝河中里11号)
乘车路线: 302、731静安庄站下车
②提交报名表(两份)、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材料应与报名表填写一致,A4纸复印)
③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本次公招的全过程,如出现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素质能力测试。
测试方法:机测(随到随考),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能力测试成绩按工作人员通知时间查阅。
测试内容:进入教育系统具备的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
入围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4、入围人员的应聘
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入围人员,通过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参加双选会等方式,与岗位要求符合的招聘单位沟通面谈,并达成考核面试意向。
双选会具体安排:
①时间:2017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区增光路45号)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白石桥南下车G口出西行;公共汽车701、27、61、86、653外文印刷厂站,西行。
5、考核面试(11月至12月)
招聘单位通知达成面试意向的入围人员参加考核面试,对入围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授课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综合成绩=能力测试成绩×40%+考核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12月)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经复查体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考察阶段(12月至2018年3月)
招聘单位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教委(人事科)审核备案,教委(人事科)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情况、社会保险及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
8、公示阶段(2018年3月)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入职手续(2018年3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此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朝阳区教委人事科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2:2017年下半年朝阳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招聘岗位信息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