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总社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岗位7个,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总社招聘专用邮箱zsrsczp@163.com。应聘者需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户籍所在地+学历+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总社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关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查询最终资格审查结果。
3.招聘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由总社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请登陆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到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①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备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中合格人员从高到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4.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至下一人。
5.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并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一经聘用,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83553686
附件:1.《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职位报名表》
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