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现就2016年门头沟区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6年4月18日9:00至16:00
二、审查地点
1.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
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与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同址)713会议室。
2.报考教委及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
门头沟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头沟区桥东街17号)
三、审查材料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2016年合同期满村官报考,须携带所在区县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某某同志),工作起止时间(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作单位(于某单位),工作种类及内容(从事何种工作),特此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