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部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14:30-16:30
119900401 综合文秘岗位
二、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五层第九会议室(554房间)
三、考生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集体户口卡本人页原件和首页复印件,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如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全、信息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2、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报考同一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简章规定的面试比例,依次递补。如有分数并列情况,则所有分数并列的考生都进行资格复审。
3、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4、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6308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