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调剂及注意事项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调剂人员名单
未达到事先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职位,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1月17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二)调剂报名的原则和条件
1、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5、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调剂时,只能申请公务员调剂职位;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调剂时,只能申请选调生调剂职位。
(三)调剂报名和资格审查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7:00进行。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月17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
(四)确定调剂人选名单
调剂报名结束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1月2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