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海淀区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8-01-27 14:22:45   来源:2018北京海淀区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评论:0 点击: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海淀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选调生资格复审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17:00

二、地点

详见附件1

三、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能说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2、报考面向2018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能说明服役经历的材料;

3、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  

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提供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在京的证明(需写清楚存档时间),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诚信声明(见附件2)。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在京的证明(需写清楚存档时间)。

四、相关说明

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材料。如有问题,请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附件1: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地址申报表(发布).xls

附件2: 诚信声明(针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考生).doc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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