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208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医疗卫生专业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20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6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外地生源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6年6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北京生源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学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6年6月30日)、所学专业、从(职、执)业资格等符合岗位要求。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计委五楼会议室(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三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
2、学生证、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北京生源应届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3、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4、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5、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流程
1、考生提交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上交报名表并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三、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由丰台区卫计委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于2016年6月中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综合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7天后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须协助聘用单位尽快办理完各项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63822486
监督电话:63839768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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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