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招聘人数
全区共招聘专职安全员:342名。
二、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仅限朝阳区户籍人口;
5、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
6、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7、不提供住宿。
(二)专职安全员岗位条件
(1)专业:专业不限。具有法律、安全工程、电气、机械、土木建筑、行政管理、新闻、中文、计算机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焊工、有限空间监护证特种作业证,学历可以放宽至中等专业学校。
(3)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建造师证的年龄男可放宽48周岁以下(196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女可放宽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
三、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人均工资水平按照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85%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独生子女费和住房公积金。获得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书的,给予一定的职称补贴。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
四、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5年7月27日(09:00)—8月3日(09:00),报考者可以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cpta.gov.cn/),自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代签无效。如果个人网上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后果自负。
注意: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2015年8月3日(09:00)— 8月7日(16:00),朝阳区安监局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5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9:00,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本次笔试试题主要考察报考者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和知识面,复习大纲内容参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www.bjsafety.gov.vn)。请报考者于2015年8月30日持准考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五)划定合格分数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从高到低分数顺序按1:2比例进入面试。如果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5年9月25日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笔试入围的报考者参加资格复查。
请于2015年9月25日—9月30日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查看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及携带相关材料信息。
(八)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面试。
请于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上查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九)发布面试成绩和拟招聘名单
请报考者于2015年10月29日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查询本次面试成绩以及根据招聘规则,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十)体检
对拟确定招聘人员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的体检,具体事宜请查看本网站有关体检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拟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政审
1、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政审。
2、每名被政审者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考察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分局出具。
3、每个拟确定招聘的专职安全员于11月6日前上交政审材料。
(十二)业务培训及公示
11月20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业务集中培训,11月28日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项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全员证件,进行聘用,并将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签订
12月20日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完成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2016年1月1日正式上岗。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中有作弊、扰乱现场秩序等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如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97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65090412
招考监督电话:6509013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