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北京市政协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考涉及2个单位的7类岗位共10名工作人员。
二、招考职位和要求
具体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政协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8 日(以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材料,简历中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为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口存档单位印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4.符合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5.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公开招考”字样,谢绝来访。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考,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和安排
(一)资格审查和考试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北京市政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有关事项
(一)招考条件中的年龄、基层工作年限等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4月1日;
(二)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