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公聘公告
2015-04-14 23:45: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毕业生;

(五)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海外留学人员及外地生源须符合进京政策条件;

(六)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一般应具有经济、财会、金融、法律、计算机应用专业,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要求,在一线窗口面向客户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政策咨询、资金的收缴与支取、贷款发放与回收及相关延伸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公告时间:2015年4月14日-4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山西大厦(地图见附件1)

地址: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

山西大厦电话:87899999

(3)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的同时,现场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并结合简历评估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相应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纸质版一份(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3);

(此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请将电子版于4月22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邮箱地址:rsc@bjgjj.gov.cn,规定时间前未发送邮件的,报名无效。)

(2)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证、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应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组结合简历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少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相应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1:3比例的,经岗位调剂仍不足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请随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

(三)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

联系电话:上午:67235566-533   联系人:陈 婉

下午:67235566-521   联系人:王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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