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
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会计软件;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四)北京市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北京市粮食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考报名表》(见附件),将个人简历、报名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xxzx201401@163.com邮箱,或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广安门南街60号5号楼5层(北京市粮食局信息中心综合财务部)。邮编:100054,收件人:李素荣、伊靖。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6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录用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我中心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广安门南街60号5号楼5层(北京市粮食局信息中心综合财务部)。邮编:100054
邮箱:xxzx201401@163.com
联系人:李素荣 伊 靖
联系方式:63566101 6356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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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信息中心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