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公告
2013-06-03 11:10: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北京教育学院将公开招聘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⒉熟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⒊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计划》。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bjie82089140@126.com。

  三、招聘程序

  ⒈应聘教师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

  ⒉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⒊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⒋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含试讲);

  ⒌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和档案审查;

  ⒍经北京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办理调入手续。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北京教育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各类证书电子版一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提交。

  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学科+姓名

  五、其他说明

  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计划

  附件二:北京教育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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