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4-20 09:29: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定于4月19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定于4月19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以下相应的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1.中小学、职业成人学校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的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业成人学校的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应聘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成教、职高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本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具体条件见《2013年丰台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先从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2013年丰台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不得更改格式)发至邮箱ftjw2013gkzp@sohu.com。

  2.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丰台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初审,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3.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核地点:丰台区职工大学一楼大厅(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已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及后学历均需提供);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位及后学位均需提供);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五)报名所需材料必须如实提供,同时签署诚信声明,如有虚报,带来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bjft.gov.cn/)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程序。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程序的人员,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专业知识考核及面试。

  (二)专业知识考核

  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程序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对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在指定的教材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篇教学设计,并按教学设计的内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授课。专业知识考核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三)面试

  所有进行完专业知识考核的人员都参加由丰台区教委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丰台区教委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生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应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63811035;监督电话:6325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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