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不中听的话,这样的听证会 “不听”也罢,因为用不着听证,结果也会像秃子头上的虱子那样,是明摆着的事情。两个方案都是涨价,只不过一个涨得多点一个涨得少点。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其结果也是涨得少的调价方案胜出,而且还有冠冕堂皇的说法:看,涨价是听证代表集体选择的结果。这其中的荒唐明眼人可能一看即知——在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程度相对较低的选项。
当所有的调价方案都指向涨价,意味着其他方案根本不在讨论范畴。可问题是,解决高峰时段的出车率难道只有涨价一种方式?事实上,降低出租汽车司机每月缴纳的份子钱同样也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其效果有可能比一味地涨价更好。
或许出租汽车租价调整方案的设计方会认为,涨价是为了提高出租汽车司机的收益水平。根据公布的调价方案,有关部门对每公里计程价格提高到2.3和2.6元进行了计算,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分别会增加1400多元和2000多元。可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计算是一个静态的计算结果,如果由于运价调高后出租汽车消费群体数量下降,这样的收入增加就是一个看似美好但不切实际的“画饼”。
假如要看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是否会出现消费群体数量下降的现象,最好的办法不是凭空为出租汽车司机计算收益,而是深入到他们中间去听听他们的看法。毕竟,在一线奔波的出租汽车司机,对于乘客数量的变化最为敏感。这也就意味着,一个完整的调价方案,应当包括从整个利益链条所有群体角度出发的方案设计,而这其中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有一种不容置疑的涨价方案,以至于留给听证代表的选择只能是涨多还是涨少。
只涨运价不降份子钱的调价方案,在无法确定出租汽车司机是否真正从中受益的情况下,唯一可以确定有收益的就是出租汽车公司,因为这意味着不管市场波动的风吹浪打如何剧烈,出租汽车公司可以旱涝保收地收取份子钱。如果在一个行业中,存在着一个能够旱涝保收的利益主体,这样的行业中利益分配格局一定是畸形的。换言之,正是畸形的利益分配格局导致很多问题的产生,如果调价听证不正视这样的实质性问题,只是让消费者在涨多涨少上做不得已的选择题,其效果注定不会好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