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2月15日至2月17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三、面试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亲自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
2、上午8:00和下午13:00分别为当天上午和下午参加面试考生的入闱封闭管理时间,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室设在我院二层大法庭)。入闱封闭管理时间后,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联 系 人:崔琳毅、王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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