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期组织2017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确定的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和调剂确认人选。
二、领取准考证
请参加法学类、非法学类专业科目考试考生于2017年2月8日前联系各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考公告)。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法学类、非法学类考试:
1.时间:2017年2月9日下午14:00-16:30
2.地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学楼(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地铁4号线枣园站下车,换乘954公安大学大兴校区站下车,学校大门进入正对的即为教学楼)。
(二)法警类考试:
1.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10:00-11:30
2.地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地铁一号、二号线建国门站A口出站,向北步行800米即到,请考生统一于9:50在北门集合,统一进入)。
四、考试要求
1.参加法学类、非法学类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法警类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根据场地要求,考生穿着运动服、白底运动鞋,不得穿着其他有色底的运动鞋。
2.请考生根据本公告要求,合理安排好时间。法学类、非法学类专业科目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法警类专业科目考试迟到10分钟以上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各考点均不提供车位,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将及时在北京检察网发布。
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北京市检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