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月11日至13日,上午9:3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二、地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10层1005房间(西城区右安门东街7号)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的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2017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区级村官办出具的2017年合同期满的证明;
6、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53860405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