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局定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335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进行资格复审。请接到短信通知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及时参加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通过留学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的认定材料);
5.考生人事档案存档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保险存缴情况,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报考法规处的考生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相应的法律实践工作经历;报考保险与非银行服务处的考生提供的材料需能够证明相应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业经历);
6.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
8.属于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9.本通知(传达室登记使用)。
注意事项:
1.收到短信后,请按“姓名+收到,准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格式回复短信至手机号13811681385;
2.有特殊情况,及时电话与工作人员沟通;
3.其他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招考公告等文件为准。
联系人:市金融局人事处 高佳音;联系电话:88011775。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