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17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1-10 21:30: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  现将昌平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月12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所在单位名称: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各位考生:

  现将昌平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月12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所在单位名称: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资格复审具体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三层(见下图)

  乘车路线:乘888、345支、357、376在昌平南大街站下车;乘地铁昌平线在昌平站下车,按地图所示路线步行约10分钟即到。

  三、资格复审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范围是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

  四、资格复审具体要求

  (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以及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劳动合同约定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关系在京证明原件(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关系在京证明原件(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条件,请考生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7.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相关要求详见《昌平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首批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列入调剂范围:

  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二是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三是明确表示放弃面试的。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9746532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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