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首家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正式揭牌成立。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是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朝阳区司法局在继续发挥“法律图书馆”、“普法广场”等传统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的基础上,与朝阳区文委合作,依托垡头地区文化中心建立的。是朝阳区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为了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打造的又一个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朝阳区结合实际,全面启动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率先提出了建立公共文化“区-地区-街乡-社区(村)”四级服务网络的建设构想。作为创建工作亮点的首个地区级文化中心——垡头地区文化中心建成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抓住机遇,积极跟进,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进程之中,以该中心为依托,建立了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基地总建筑面积5516平方米,分为地上六层、地下三层。设有图书馆、电影院、民众教育学堂、书法活动室、音乐活动室、舞蹈排练室、展厅等。该基地将突出地区带动作用,辐射垡头、王四营、十八里店、黑庄户、南磨房、豆各庄五乡一街及区域社会单位,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基地将紧紧围绕“整合各方资源、架构服务平台、打造为民特色”的创设宗旨,通过文化搭台,唱响法治主旋律,根据居民的法治文化需求,寓教于乐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文化活动,逐步引导形成贴近社区百姓的法治文化服务项目;探索法治文化志愿者管理制度;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供了一经常化、固定化的活动场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繁荣和发展法治文化,努力让法治精神鼓舞人,法治氛围熏陶人,法治理念引领人、法治意蕴感染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今后,朝阳区将继续探索,进一步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深挖特色,依托全区公共文化四级(区-地区-街乡-社区、村)服务网络建设,将建立10个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基地,使群众足不出区就能享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走出一条以文化为载体促进普法,以普法为路径繁荣文化的润物细无声的普法之路。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朝阳区结合实际,全面启动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率先提出了建立公共文化“区-地区-街乡-社区(村)”四级服务网络的建设构想。作为创建工作亮点的首个地区级文化中心——垡头地区文化中心建成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抓住机遇,积极跟进,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进程之中,以该中心为依托,建立了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基地总建筑面积5516平方米,分为地上六层、地下三层。设有图书馆、电影院、民众教育学堂、书法活动室、音乐活动室、舞蹈排练室、展厅等。该基地将突出地区带动作用,辐射垡头、王四营、十八里店、黑庄户、南磨房、豆各庄五乡一街及区域社会单位,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基地将紧紧围绕“整合各方资源、架构服务平台、打造为民特色”的创设宗旨,通过文化搭台,唱响法治主旋律,根据居民的法治文化需求,寓教于乐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文化活动,逐步引导形成贴近社区百姓的法治文化服务项目;探索法治文化志愿者管理制度;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供了一经常化、固定化的活动场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繁荣和发展法治文化,努力让法治精神鼓舞人,法治氛围熏陶人,法治理念引领人、法治意蕴感染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今后,朝阳区将继续探索,进一步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深挖特色,依托全区公共文化四级(区-地区-街乡-社区、村)服务网络建设,将建立10个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基地,使群众足不出区就能享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走出一条以文化为载体促进普法,以普法为路径繁荣文化的润物细无声的普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