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尚未提交职位申请的情况下
(1)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如下操作:
●若考生未在“个人身份信息确认”页面中确认过姓名、身份证号:
登录进入“用户定制服务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进行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注意:如果修改了身份证号,在下次登录时请使用修改后的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若考生已在“个人身份信息确认”页面中确认过姓名、身份证号:
第一步:登录进入“用户定制服务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进行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注意:如果修改了身份证号,在下次登录时请使用修改后的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同复印在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
(2)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信息、报考职位信息等,在提交职位申请前可以自行修改。
2.考生已经提交职位申请,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均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对考生的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方可重新修改提交各项信息。
(2)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各项信息。
3.考生已经缴费成功的情况下
(1)报名期间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居住地有误或照片信息有误,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同复印在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需修改照片信息,还须携带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
(2)其他个人基本信息、报考职位信息均无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