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警考试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聘用名单制度,通过考试、政审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政法部门和社区作为辅助警力和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计划
(一)岗位职责
1、乡镇派出所辅警岗位职责:
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任务、控制社会面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协助处置各类“110”警情和突发事件;以及完成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乡镇司法所辅警岗位职责:
调解群众纠纷,强化社区矫正,减少治安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服务群众;以及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
执行社区代表大会、居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意见,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认真按时完成民政部门和青山街道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1、乡镇派出所招聘辅警12人;(辅警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详情见附表)。
2、乡镇司法所招聘辅警8人;(辅警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详情见附表)。
3、社区工作者招聘12人。
三、招警考试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招聘公安、司法辅警要具有五大连池市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转业军人初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辅警均为男性。
3、身体健康。公安辅警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高1.65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司法辅警和社区工作者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4、招聘社区工作者要具有五大连池市区内户籍(不含周边监狱、戒毒所、农垦、沾河林业局和乡镇)。普通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既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司法辅警:
(1)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本人及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