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公安局特殊勤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5-03-27 19:40: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招警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招聘。二、招警遴选招聘对象1、朔州市政法系统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

一、招警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招聘。

二、招警遴选招聘对象

1、朔州市政法系统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警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年龄在25周岁(199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朔州市户籍。

四、招警遴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朔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发布公告,明确单位性质、遴选招聘名额、对象条件、招考程序、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公告时间: 2015年3月25日到2015年3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录朔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下载报名登记表(仿宋小四字体填写)。

2、报名地点:朔州市人才大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报名所需有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蓝色同底照片5张(背书)及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并经单位签字盖章)。

5、市遴选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有吸毒史且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④在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委托外地专业考试机构承担。

笔试在视频监控考场进行,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根据男女性别分别排队,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4月9日上午 9:00--11:00

(四)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严格政审。政审由市遴选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因政审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笔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结束后,市遴选招聘领导组将相关结果在上述网站发布,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期满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进行诚信追责并解除原单位聘用关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安排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监督电话:

0349—2169055(市公安局)

0349—2288551(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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