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由省级公安部门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由省级政府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三个科目。各地考试科目有所不同。考生可以参考当地“招考公告”。
一、主要内容
(一)公共基础知
主要测查应考者对国家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结构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正误题、案例分析题、公文纠错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和资料分析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申论
主要通过应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
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要求应考者认真阅读给定材料,按题目要求作答。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务必携带的文具有:签字笔或钢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要求应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务必携带的文具有:签字笔或钢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答案作答在指定位置上,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