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民族文化宫招聘3人公告
2017-11-08 14:39:51   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评论:0 点击: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8时--11月16日17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民族文化宫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文化事业单位。1959年建立,现内设展览馆、中国民族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国家民族画院等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展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以及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国(境)外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演活动;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对我宫2017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具体见附件:民族文化宫2017年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民族事业;

(三)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

(四)具有北京市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8时--11月16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请应聘者填写民族文化宫2017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格式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到邮箱mzwhgrsc@163.com。

4.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括民族文化宫2017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以照片形式发到报名电子邮箱。

懂少数民族语言者,请本人对所掌握的少数民族语言语种、熟悉程度进行详细说明。有相关证书者请给予提供。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组织笔试、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在国家民委网站、民族文化宫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履行报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说明

(一)享受国家及我宫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mzwhgrsc@163.com

联系电话:010-83195553,010-831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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