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是一个具有独特表演风格、中外闻名的专业话剧院,始建于1952年6月,是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的事业单位。作为中国最负盛名的专业话剧院,在长达60余年的艺术发展中,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已形成鲜明的演剧风格,以长期的艺术实践与美学理论的积累,在现实主义与民族化、体验与体现及再现戏剧美学的内涵上,均达到了完美的融合,创建了著名的“北京人艺演剧学派”。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戏剧艺术,愿意从事文化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届毕业生仅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按照北京市政策要求参加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二、事业单位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有:对外演出联络、服装技术管理、舞台效果、舞美库房管理、舞台灯光管理、媒体宣传、演出业务策划、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土木工程)、物业管理(热力、给排水)等10个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7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27日
2.报名方法: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报清楚。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专业说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以及能够胜任所报岗位的相关材料)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北京人艺人事处(注明是简历),或交送到北京人艺收发室。未填送《报名登记表》将不予受理应聘;
3.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4.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及相关专业说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参加2017年北京地区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已提交简历的考生不用提交《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专业说明材料,将在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核。
四、事业单位考试程序
考试将根据不同岗位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和考察形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与考察进行逐层筛选。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院情院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动手实操能力为主,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事业单位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择优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开展相关考察工作。
六、事业单位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我院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1.凡经资格审核或专业考试、考察后未被录用的人员,简历及附带材料恕不退回。
2.应聘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八、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5255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
收件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人事处
邮编:100006
附件:1.《2017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招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