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事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日至1999年3月2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9:00至3月10日16: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登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www.bjnsbd.gov.cn),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报岗位并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牢记。
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涂改。如需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提示:一旦通过资格初审,将不能修改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请于报名有效期内,登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的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有效期内改报其他岗位。提示:每人限改报一次,若改报后仍未通过资格初审,则不可再次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选择报考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9:30至17:00,到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事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测评。
资格复审时请持以下材料: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及网上学历认证说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3月14日12:00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事业单位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笔试将于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满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且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或不足平均分者即取消聘用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计而成。
四、事业单位体检、考察及聘用事项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事业单位其他事项
本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正式开始后开通,考试相关通知和其他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010-88028066-607
(二)技术咨询:010-88856803
附件: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事务中心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事务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