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
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17年2月至5月,组织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等46个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共计200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户籍的人员截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3.非北京生源须为2017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不超过30周岁);
4.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5.身体健康;
6.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bjrbj.gov.cn/platform/
首次登陆使用该系统的考生,须先选择界面右下角的“注册新用户”,成功登陆系统后点击“招聘考试”栏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2017年3月3日上午10:00至3月5日17: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2)网上初审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主管单位将进行网上初审,考生注意随时登陆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
(3)打印准考证
考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13日上午10:00后自行在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bjrbj.gov.cn/wtzkz/login/zg.htm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考试。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共基本能力考试。本次考试依据应聘岗位类型分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两个类型,考生在报考岗位时应注意所报考岗位类别。规范管理岗位采用《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试题。
1.考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考试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为考察重点。应聘者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下载《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应聘考生可参照大纲考察目标,做好相关知识、能力的学习和积累。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考试的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应聘考生可于2017年 4月11日以后登陆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yqrlsb.com)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为准。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的,不允许报考;
(5)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2017年期满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或区“村官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四)面试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25%),每个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公示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报考要求
1.年龄计算:以2017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具体请参考各单位招聘条件。
2.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事业单位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
3.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如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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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69144296 69102794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