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考职位及要求
具体招考单位、职位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事业单位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
(三)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四)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身体条件,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 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见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考证明。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招考单位可组织其他相关专业职位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考单位可根据职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职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二)资格审查
各招考单位根据招考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各招考单位根据职位需求确定相应的考试科目。
1.笔试
(1)除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由单位自行组织笔试外,其它招考单位均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2)每个招考职位按照拟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未达到1∶5的比例的职位,招考单位可组织其他同类职位相近专业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招考单位决定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2.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占50%的权重计算。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考职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由招考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员,并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四、事业单位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考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接收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接收人员须协助招考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址:http://www.bjepb.gov.cn
招考单位地址、咨询电话见附件1。
招考监督电话:68717194
附件:1.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信息表
2.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