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是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市建设档案,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5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城建档案馆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四)北京生源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三、报名方法及截止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应聘岗位+姓名”,发至dagzgb@bjchjdag.org.cn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6日。简历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综合知识、基础知识为主。
2.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登录市城建档案馆网站(dag.bjghw.gov.cn)自行查询。
(二)面试
1.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4.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6计算综合成绩(摄影摄像岗还需进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按3:6:1计算综合成绩)。所有岗位综合成绩原则上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请登录市城建档案馆网站(dag.bjghw.gov.cn)自行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成绩及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市城建档案馆组织体检、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由馆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建档案馆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市城建档案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市城建档案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68038731
监督电话: 68032780
附件:
2、《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