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于1978年建校,其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大学的分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为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经过38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有经、法、教、文、史、理、工、医、管、艺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也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20多万余名,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首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航母。学校分布在北京的6个城区,已形成以北四环校区为中心,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学格局。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
(三)其他条件见招聘公告附件。
二、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三、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二)补充教师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三)辅导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16时止。
四、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hrzp.buu.edu.cn/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高层次人才岗位、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院、教学部联系,辅导员岗位请与学生处联系。招聘公告中所留邮件地址仅限咨询,报名需登录招聘系统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我校对应聘材料初步筛选后,会电话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后续关于招聘结果将通过学校网页(www.buu.edu.cn)发布,请持续关注。
(二)选拔程序
1、高层次人才岗位、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简历筛选,对于初步入围的应聘者,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重点审核业绩材料能否满足应聘岗位条件,确定面试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组织进行面试、试讲及考核。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学校评议审核。
2、辅导员岗位:请参见附件“北京联合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告”。
(三)公示
人事处将通过面试、心理测试、学校审核的应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阅档、政审、体检
我校人事处协助各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查阅。政审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办理入职手续
阅档、政审、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五、事业单位聘用及待遇
1、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的博士津贴。
3、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4、聘用人员岗位等级: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各院、教学部所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3)拟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聘用等级均为管理九级。
六、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0014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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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联合大学2017年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计划.xls
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