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是农业部直属的综合性渔业科研机构,承担国家渔业重大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的任务,着力解决渔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在科技兴渔、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开展国内外渔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院机关在北京,内设13个职能处室和5个业务中心;全院共有下属研究所9个,增殖实验站4个,与地方共建5个研究机构,分布于全国12个省(市)。全院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255人,其中科技人员1900人。建院以来,全院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370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8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励58项。全院以占全国水产科研单位约20%的科技人员,取得了占全国水产行业50%以上的国家奖和省部级奖励。2016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根据我院在京单位发展需要,现就2017年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共21个岗位,详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在京单位2017年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一)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属于本次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
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进京落户政策、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报考但只能应聘生源地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2015年7月1日以后回国),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但应于2017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具有北京户籍的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事业单位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二)热爱渔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三)学习成绩优良或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相关条件。
四、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报名者提交个人简历(附件2)、报名简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的人选,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英语水平、写作能力等。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试表现,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结果公示: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六)上报审批: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事业单位时间安排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简历和信息情况。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不包括在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请准确填写联系手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请关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及时了解考试安排、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
七、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一)一经录用,进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期内享受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享受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
(三)为符合进京落户政策的京外生源职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四)为在京无住房的单身职工提供临时性的宿舍。
八、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693543, 010-68676689
E-mail:cafsrsc@163.com
(应聘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校-专业-学历-籍贯)
联系地址:北京市永定路青塔150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人事处,邮编:10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