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区的消防工作,根据市政府《北京市2016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经区编办批准,区公安消防支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消防工作人员67人。
二、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口;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值班制,每周休息两天,周末、晚上轮流值班;
4、服从消防支队岗位调剂。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事业单位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招聘工作遵循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2、报名网址 http://renshi.bjpg.gov.cn/。
12月8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3、年龄计算方法为:198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4、区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采用全客观题形式,考生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由招聘单位考核择优确定人选)。考生可到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区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通过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2、本人和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2)在文革、动暴乱等重大历史时期或事件中有问题;
(3)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
(4)受过刑事处罚;
(5)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其他行政处罚;
(6)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他行政处分;
(7)违法犯罪嫌疑;
(8)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9)参与法轮功活动;
(10)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
(11)其他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问题。
3、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要求,消防检查员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事业单位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参照我区管理类协管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为每月3100元,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每年社平工资的增长比例而增长。
五、事业单位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69962952转8307(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