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6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红庙,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留学生和成人教育为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2、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
二、岗位需求
需求岗位、所需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
招聘公告中所留邮件地址主要用于问题咨询,各类岗位应聘者报名需登录招聘系统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需系统注册提交并发送简历至咨询邮箱。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部)联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学生处联系,党政管理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人事处联系。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的通知及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或人事处网页发布,请持续关注。
2、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
辅导员岗位: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20日。
党政管理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20日。
3、岗位要求
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招聘计划”。
(二)、遴选程序
1、专任教师岗位
遴选程序分为学院(系、部)面试和学校审核。
(1)学院(系、部)面试由招聘部门自主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以试讲为主。试讲环节旨在评定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等,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面试组成员包括应聘人员所属学科的教授、学术委员主任、学院(系、部)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面试全程录像,采用票决制确定排序结果。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上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2)学校审核包含性格能力测试、人才工作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核三个环节。人才工作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核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博士论文水平、学术能力和潜力。
2、辅导员岗位
遴选程序包括笔试(含综合心理素质测验)与面试。辅导员岗位遴选相关考试由学生处组织。
(1)学生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信息进行筛选,按照招录比1:2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20,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侧重考察考生对于辅导员岗位的胜任力。综合心理素质测验成绩做为录用参考,不计入笔试成绩。
(3)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辅导员工作相关职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员;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员。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最终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党政管理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考试分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
(1)部门初试由部门自主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考察,形式不限,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10上报学校参加笔试,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10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2)学校复试由人事处组织,由笔试(含性格能力测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为主,性格能力测试成绩做为录用参考,不计入笔试成绩。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人数未达到1:5按照实际人数上报。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学校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学校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录用人员信息于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10-839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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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教师岗位正常补充师资招聘计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