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结合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官网招聘系统(http://zp.btch.edu.cn/)
(三)报名流程:
1、填写并发送电子版简历;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3、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笔试;
4、通知考核合格者进行入职体检;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详见笔试通知
(二)时间:详见笔试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010-56118677
监督电话:010-5611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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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