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招聘公告
2016-01-06 23:24: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七)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
(八)应聘者毕业时需取得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九)非北京户籍须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或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条件。

二、事业单位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
(二)报名网址:http://www.bjtth.org/Hospitals/Jobs/List
(三)报名流程
1、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招聘信息;
2、在线注册,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为必填项;
3、选择个人应聘职位,投递简历。
(网上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申请的同时,请将个人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bjttyyzhaopin@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要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应聘科室+应聘职位+姓名。)

三、事业单位面试
通知符合条件的所有应聘者参加面试,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对面试人员从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医德医风、团队合作精神、英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经过招聘领导小组综合打分之后,将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上报院长办公会,且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事业单位体检、心理测试和公示
应聘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心理测试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天坛医院官网招聘专栏示7个工作日。

五、事业单位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属于正式编制岗位,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职工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 6709853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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