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回龙观医院招聘公告
2016-01-05 17:19: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直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院、中法友好合作医院。医院占地147543平方米,设置病床1369张,职工1200余人。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老年

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直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院、中法友好合作医院。医院占地147543平方米,设置病床1369张,职工1200余人。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老年科、合并症科、中西医结合科、司法鉴定科、社会工作科、精神医学研究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我院创建的全国首个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专业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2016年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下学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研究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六级证书;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
3、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社会人员需北京户口;
4、应聘学生要求在毕业派遣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hlghr@163.com   邮件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校
2、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区北京回龙观医院 人力资源处  张老师收
3、联系方式:010-62716290  张老师
4、报名截止日期: 2016年1月31日

四、事业单位审核
我院将收到的相关岗位简历按照公示的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通知进行笔试。

五、事业单位笔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结果查询:
笔试3-5个工作日后登录我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招标招聘中查询自己的成绩。

六、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面试,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心理测量、体检和公示
心理测量是以答题问卷形式进行测试。
 
测量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测量、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测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事业单位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北京回龙观医院
2016年1月4日

2016年北京回龙观医院岗位需求表     
序号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条件
1 精神科医生 老年精神病学 博士 1 副高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 精神科医生 康复精神病学 博士 1 副高及以上,40周岁以下 
3 精神科医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硕士及以上 1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
4 护士 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 3 初级师资格,工作5年以上,有精神科工作经验优先
5 放射技师 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1 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型设备上岗证
6 工程师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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