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临床医学、财会和流行病与统计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
二、事业单位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招聘公告将公布于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及北京卫生人才网。报考者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名称改为“报考职位+姓名”,于11月30日16时之前发至nonghezhongxin @163.com。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表后应及时与本中心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2月11日9:00-16:30
2、报名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3号楼323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请用A4纸复印);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事业单位笔试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综合能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单位电话通知。
四、事业单位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卫生人才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事业单位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员 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二)决定聘用
1.体检。拟聘用人员需提交2015年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结果公示。经市新农合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中心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3.调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事业单位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本中心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8011220
监督电话:88011210
点击下载:
1、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xls
2、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