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人才中心)是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服务,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1名。
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2.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合格标准要求,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5.熟悉国家相关科技政策,掌握科技管理或人才管理相关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或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科技人才中心网站(www.italents.cn)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认真填写《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2寸免冠照片等电子版),于2015年7月10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科技人才中心(zhaopin@sttc.net.cn)。
3.资格审查。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原则上按照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科技部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6.考察。科技人才中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体检。由科技人才中心统一安排到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8.公示。科技人才中心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科技部网站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时限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等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请应聘人员关注并及时查阅科技部网站及我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对各环节中未通过的恕不再单独通知。
3.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立赫
联系电话:010-68598260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