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大内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30家事业单位257个岗位,拟招聘644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二、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四)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需为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招聘对象为毕业生的,限定为2015年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且为非农业户口;
(六)年龄计算为:(2015年-出生年)。毕业生为非北京生源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4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考试成绩无补考、不及格记录,同时符合其他进京审批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15年6月8日上午09:00至6月12日下午16:00,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08:30-11:30,13:30-16:00),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3)。
报考者务必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证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保卫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户口本复印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和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持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携带证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须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户口本复印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安排
(一)用人单位需在笔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
(二)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笔试内容:
《公共基本能力与医学相关能力测验》或《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四)报考者于6月26日上午9:00—7月1日上午9:00之间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通州人才网(www.bjdbrc.com)、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通州卫生信息网(http://wsj.bjtzh.gov.cn)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七)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在北京通州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通州卫生信息网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八)体检和政审调查: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调查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北京通州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州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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