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招考职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行政管理岗1人
技术管理岗(电气技术)2人
技术管理岗(危险化学品管理)1人
具体岗位见招考职位说明(附后)。
二、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人事档案关系同时在京;非京籍报考人员限2015年应届硕、博士研究生,且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步骤
本次招考程序包括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决定录用等步骤。
(一)发布公告
3月23日至3月29日,同时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者可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公招网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报名表,于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二)现场报名
3月30日(星期一)上午9点开始,截止到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7点结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七区10号楼1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地铁9号线丰台科技园站d出口,往西800米,见金融港竖牌,往南200米,2栋白色6层连体楼)。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同时提交内容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我局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2015年4月10日前,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北京公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其中:笔试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组成,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6:4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五)体检
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
(六)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要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录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任职手续。
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市安全监管局:88011952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6391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