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规定,经研究,我单位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是国家民委内设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稳定等方面舆情的收集、监测、分析、研判以及国家民委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政务信息岗位1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北京生源,国家全日制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关注时政,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团队合作意识良好。
2.北京生源,国家全日制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关注时政,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团队合作意识良好。
(二)信息资源管理岗位1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北京生源,国家全日制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新闻传播学,社会学,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信息资源规划、开发、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具有互联网信息资源采集、整理的知识和能力。
2.北京生源,国家全日制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新闻传播学,社会学,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信息资源规划、开发、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具有互联网信息资源采集、整理的知识和能力。
(三)舆情监测岗位1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
在参加国家民委2014年度公务员考试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中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4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国家民委舆情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以“高校人才网—姓名—性别—民族—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到gjmwxxzx@seac.gov.cn。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国家民委舆情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以“高校人才网—姓名—性别—民族—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到gjmwxxzx@seac.gov.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笔试、面试
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届时发布面试公告。舆情监测岗位根据2014年度公务员笔试、面试情况直接进行考察。
1.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
2.考试内容:【推荐课程】2014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面试辅导网校课程
A笔试:主要以简述题、材料分析和论述题的形式。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和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B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
2.考试内容:【推荐课程】2014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面试辅导网校课程
A笔试:主要以简述题、材料分析和论述题的形式。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和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B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身体检查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在国家民委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履行报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说明
(一)被录用者为国家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二)享受国家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