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在改革、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专业、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人数
(一)、岗位及人数:计财处会计岗位2人。
(二)、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有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和相关的办公管理软件,能够办理财务报销业务、会计凭证和报表等工作;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简历》,并与以下材料发送至bassjcc@163.com。招聘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1、时间:2014年1月16日——1月24日
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⑴、身份证,户口;
⑵、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
⑶、其他能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等。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我院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人事处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3号
电话:010—64859050
联系人:李力强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