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3-12-14 16:22: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2013年度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3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2013年度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3年度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完成2013年度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人员统计报表工作。
二、工作方式
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通过《综合计划统计信息系统》(网址172.24.15.177或219.232.200.38/uamsso)进行填报和上报。已使用该系统进行填报的单位,仍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新增单位请与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联系。
三、操作流程
1、请各单位登陆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172.24.15.177),使用“北京市公务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综合计划统计系统”。
2、进入“填报功能”—“生成录入表”,选择《二○一三年公有经济企业人员综合信息录入表》并点击全部生成。
3、进入“填报功能”—“录入数据”,逐表填写数据。
4、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表间校核,校核《二○一三年公有经济企业人员统计表》。
5、在“审核功能”中点击,上报《二○一三年公有经济企业人员统计表》。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具体负责同志登陆“综合计划统计系统”,认真学习“填表说明”中的“填报注意事项”、“企业单位统计表填报说明”。
2、统计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增加、减少情况》统计表中的“上年末总数”应与2012年统计表中“本年末实有数”一致。
4、《增加、减少情况》统计表中的“其他”项填写原因仅包括单位整建制划转和死亡两种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周密组织,及时沟通,切实保证我区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为保证我区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20日完成统计数据的网络报送工作(各单位在表内校核和表间校核都通过后,点击上报即可)。并及时打印“统计报表”,由负责人、填报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1224前将相关“报表”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联 系 人:李宏甫           联系电话:65090018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调配科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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