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奋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应届毕业生需为北京生源;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
(五)年龄要求详见各岗位,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6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情况详见《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
2013年12月5日9:30至12月12日17:30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登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www.bjnsbd.gov.cn),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报岗位并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牢记。
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涂改。如需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提示:一旦通过资格初审,将不能修改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通过网上进行,各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考生请登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的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有效期内(2013年12月5日9:30至12月12日17:30)改报其他岗位。提示:每人限改报一次,若改报后仍未通过资格初审,则不可再次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请各位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选择报考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12月17日9:30以后,登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的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安排,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登陆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的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前,报考者需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集体户需提供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户口首页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正式开始后开通,请考生届时登陆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
有关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北京市南水北调南干渠管理处 010-88856952
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 010-80364604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 010-88845007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010-88856878-6003
(二)技术咨询电话:010-5292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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