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综合能力测试》 二、考试地点: 通州区张家湾中学(张家湾镇政府对面) 考场所在教室的具体安排将在考点内张贴公示。北京市公共交通路线更新较快,请考生在北京公交网(www.bjbus.com)查询最新乘车线路。 三、准考证号: 1、此次考试,不再印制准考证,《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作为准考证使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请考生按照《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查询《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笔试考场安排表》(见附件)后,将本人的准考证号清晰准确抄写在《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准考证号一栏。 2、准考证号由12位组成,按照年份、科目代码、考场号、座位号顺序排序。准考证号最后四位为考场号+座位号,如:201311302608 ,则考生考场为第26考场,座位号为08。 3、考生查阅考场及座位号后,如发现问题请于11月29日上午11:00前与区残联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联系电话:69541043、8153962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经资格审核合格)、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请随时关注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bjdbrc.com),如有情况变化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网上公布。 考 场 规 则 一、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和《报名表》办理入场手续,进入考场在本人座位就座。就座后,不得离开座位。不在规定座位应试,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开始铃响30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铃响60分钟后,考生可交卷出考场。 三、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的计算器、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应处于关闭状态)与其它物品一起放到考场内的存包处。 四、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号入座后,将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报名表》放在课桌右上角,以备监考员查验。 五、考试开始后,应在试卷、答题卡和答题纸规定位置正确书写、填涂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六、听到铃声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七、考试时,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不准传递答案、交换试卷。 八、在填写试卷前发现试卷印刷字迹不清、缺页短码、页码颠倒等问题,须举手示意,请监考员判别、处理。 九、提前交卷,须举手示意,经监考员查验试卷无误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十、考试结束铃响,必须停止答卷,整理并保管好自己的试卷,静候监考员收试卷,待监考员将本考场全部试卷收齐后,经允许,才能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笔试考场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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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2013年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笔试考场安排及考场规则
2013-11-29 16:09: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综合能力测试》二、考试地点:通州区张家湾中学(张家湾镇政府对面)考场所在教室的具体安排将在考点内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