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岗位与职责
报考岗位:政府法制研究工作岗(2人)
岗位职责:接受市政府法制办的委托负责立法前期调研以及有关政府法制研究工作;承担行政法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本市法规规章英文文本的译审工作以及调研课题的管理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法学理论或者经济学、社会学、公共行政管理等;
(五)非北京生源的2013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六)身体健康。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7日(星期二)9:00至5月17日(星期五)18:00。报名者请下载“2013年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电子表格后,将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bjfzb.gov.cn。
(二)资格初审
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报名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于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bjfzb.gov.cn)上公布,并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须的综合及专业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水平。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办网站和短信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办网站和短信通知。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需学校校级教务部门盖章);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反映本人英语、计算机等水平以及其他能够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及研究成果的资料和证书等。
(四)组织考察与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计算)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市政府法制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刘富强 联系电话:8801168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址:www.bjfzb.gov.cn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